感恩并肩一程,愿君喜乐长安~

 

【原创影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以凡人之躯,护城市之光

第一次一个人走进电影院,观赏一场“单人包场”的电影,值得庆幸的是,遇到了一部佳作——《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无疑,这是一部好电影,全剧组人员敢于向现在的所谓热潮挑战——纵使敢于没有令人捧腹大笑的愉悦感,也不走文艺小清新的青涩甜蜜路线,给人的视觉体验或许比不了外国大片,但这部剧,细想来,够深刻,够震撼人心。

 

开篇伊始,衷心致谢 ——表白原著作者雷米老师的精彩作品,表白剧组全员忠于原作、精心打磨出这么一部震撼人心的佳作。

 

 

 ↓附上转载来的幕后花絮,平面感受下剧组的辛劳

 (部分) 幕后花絮 

开拍前,邓超提前入驻刑警队体验生活,为了拍好打戏一直在不间断地做体能和动作训练。

· 

拍摄期间,邓超在无锡三个月经常失眠,常常一个人在房间自言自语。

· 

有一场邓超独自一人的重头戏“录像”,邓超曾自己一遍遍排练,标注剧本,拍摄时不厌其烦地尝试各种表演方式,甚至在拍摄前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早上醒来后都会直接打开手机自己演练录制一遍。

· 

一场和阮经天的打戏,邓超拍了五天。期间阮经天“打”邓超时,把一个很硬的扳手打弯了。

· 

片中有一场江亚在天台打电话的戏,拍摄地点在14楼的工厂楼顶。由于是废弃工厂,没有护栏,而阮经天本人是恐高的,实拍过程中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阮经天选择了无护具拍摄。

· 

阮经天为了演好变态杀手,在戏外一直刻意和邓超保持距离,还拒绝了邓超的火锅邀约,就是为了保持两人在片中对立的气氛。

· 

拍摄过程中,刘诗诗有不少动作戏,剧组邀请了专业人员为刘诗诗进行格斗技巧培训。

· 

在表现角色的惊恐崩溃的一场戏里,郭京飞因为过度投入在挥舞手臂时不小心被道具划伤。

 

 

切入正题:浅谈个人感想

 

这部剧可以列出许多相关词:罪恶 暴力 公众 法律 平等 光明 真善美 假丑恶 等等……

 

先简述下剧情:(我从来没有保证过不剧透的,只能尽量少透一下)

 

故事由连环杀人案展开……奇特的是受害者或多或少参与或致使了此前该城市不公正事件(甚至有些可称之为案件)的惨剧发生。体罚致使学生自杀的老师、虐待母亲的儿子、因违法停车占用消防通道致使被困者葬身火海的醉酒司机、昧着良知帮助碰瓷老太讹人的黑心律师……这些惨剧的制造者被收入魔网,在一个个充满仪式感的高度还原的情景里,被那位自称为“城市之光”的杀人狂“祭奠”了他所谓的正义平等。

 

网络热议,众人推崇。“城市之光”“惩恶扬善”的同时,心理与精神都获得极大的满足感,甚至自负心理膨胀。

 

案发,引出主角代表——神探方木和他的诸位警察同事。经过一系列案发现场的侦查,和米楠渐渐走近。而推动案情进展的线索,在一个个案发现场拼凑起来,齐齐指向方木他自己。

 

警局开始排查方木的同学,再经过他一次次走访调查,终于、江亚这个人现身人前……

 

 

细节浅析

 

反派:以恶制恶

 

江亚从小受父亲凶残虐待,最后更是因为母亲被害,不堪虐待的他忍无可忍下还击杀害了自己父亲。

 

江亚视方木为偶像,“城市之光”名字来源也是方木在加入警队时说过:“警察是城市之光。”

 

而他作恶的起源,因为从小到大感知到的恶大于善、恨多于爱这一外界刺激,催生他意识深处的毒瘤,另外,还受到了“偶像”的“启发”——几年前,方木收养一受害女孩,而该案作案者凭借个人背景逃离法律制裁。那时候的江亚错把雨夜里暴打人渣的人认成了方木。从那次围观起,他心底的恶再难抑制、肆意滋生蔓延。

 

其实在最初江亚向方木透露自己以他为榜样、亲眼见到他的罪恶面并欣然效仿时,镜头重现着几年前那个雨夜江亚所见。在客观推动的情节下,我个人是完全理解方木行为的,身为执法者,眼见着坏人逍遥法外,心里叠加的无奈与愤恨……可以想象。哪怕是亲自动手铲除不平也完全合乎情理?

(这段话太罪恶了,但是确实是个人心里话啊,没有误导谁的意思啊……幸好我不是执法者……)

 

而之后,江亚不满方木的“碌碌无为”,以守护者的名义、以恶制恶,在“了结”一桩桩不平事之后,建成了心里的魔、最终,魔根深种,再难回头。

 

“我没法回到正常生活了……”,临了,他说。

 

群众:人性本善

 

我愿意相信,剧里的人(乃至所有人)皆是性本善。

 

江亚是血债缠身、罪大恶极,可他有心底的那份执着——耐心守候并悉心照顾沉睡的妻子几年如一日。

 

他说“这个城市给了我家,给了我妻子,给了我希望,我有责任让它变得更好。”

(请原谅我只记得原话大意。)

 

当他在审讯室里,隔着屏幕看到醒来的妻子时,收起了所有的残忍冷漠,由眼观心,一片柔情。

 

再说其他人,体罚学生的老师未必没有醒悟,愿望女学生的碰瓷老太在“炸弹”的惊吓下坦言“对不起那学生”,被困律师在炸弹引爆之前托警察带话给母亲“我没电视上说得那么坏。”

 

如此种种,不必争执是“人性本善”或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总之生而为人,心底是有份善念的,那是最初的信念。

 

正派:执法公正

 

个人觉得,这部影片的内涵升华都在于此。

 

从大局看,全体警方不惧危难、兢兢业业、尽忠职守

 

从个人看,

刘局长:

不偏私不藏私,秉持公正(例如,在方木强袭同事杨学武之后)

遵守法纪,恪守制度(制止手下……咳,自己去看吧)

 

杨学武:

惩恶扬善(←其实雨夜打人的是他,还曾想“招”让江亚尽快招供来着,被刘局制止)

重情重义(和老方关系很铁)

 

米楠:穿上警服干练勇敢,脱下警服仁爱善良

(她曾向方木说起童年经历——母女俩时常受人欺负。这是她报考警校的初衷:让自己变强,保护好家和母亲。她也曾说,穿警服回家的第一个假期,面对那些昔日张牙舞爪的家伙,下不去狠心……)

 

方木:不忘初心,恪守本分,乃成“城市之光”

方木的形象在每个人心里或许不同,邋遢?不拘小节?睿智?敏锐?善良?好冲动?易暴躁?这些都属于他的形象,不过我心里,哪怕他外形不同,依然是初入警队时穿着一丝不苟朗声发言“警察是城市之光”时的帅气外表。

 

当然,这只是外表,只是一句口号,可当他拼尽全力实现了这个目标呢?严格执法、无私奉献,为他赢得了内在的光辉形象。

 

全剧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情节——皆离不开他。

其一是方木刘局杨学武共同布局时,方木在咖啡馆公开约见杨学武时,揭开了几年前雨夜施暴者的真实身份——不是方木,而是杨学武。

那一刻心底真的是波涛汹涌,欣慰又畅快——方木坚守了他信奉的真正“城市之光”的形象。

 

而这个情节恰好与江亚杀害小女孩现身当场、并希望借此激怒方木时,方木满心愤怒,依然艰难忍下怒意没有犯下过失杀人错误的情节相对应。(因为江亚一直认错了雨夜的那个人,所以自负地认为他一定会再次激发出“偶像”心底的“侠义”本质)

 

再一就是最后,为了取证,方木等人布局,制造舆论效应,逼江亚现身,方木更不惜与他玉石俱焚。

最后那段录像,真的是除了内心震撼再无其他词足以形容。

(是我道行不够)

 

幸好,结局,各得其所。

 

被误导的群众获悉真相,背负血债的凶手自尝恶果,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么精彩的剧,实在是没理由错过~

附上本剧几首好听的曲目:(这可是我诗宝首次为电影献声哦!)

https://y.qq.com/n/yqq/song/0041csKU2ZsSRr.html 刘诗诗-何者般若

https://y.qq.com/n/yqq/song/002bG08F00wwu8.html 萧煌奇-左手天才右手疯子

 https://y.qq.com/n/yqq/song/0000XgX43v7WMx.html 李建-城市之光 

 

 

 

最后,再次感谢所有相关工作人员。

 

几年磨一剑,终塑造传奇!


评论
热度(9)